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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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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分享的是:2026双碳报告之生物柴油:SAF+船燃双向需求带动,国内产业链前景大好
这份由中邮证券研究所于2026年3月发布的《“双碳”系列报告之生物柴油》深入剖析了在全球减排大背景下,我国生物柴油产业面临的全新机遇。报告的核心观点是,尽管欧盟贸易政策出现调整,但得益于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与生物船燃两大新兴需求的强势拉动,叠加国内政策的持续加码,国内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链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窗口期。
从宏观格局看,欧盟曾是国内生物柴油最主要的出口市场,也是全球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的“摇篮”。近年来,欧盟通过反倾销等措施调整贸易格局,但值得注意的是,其制裁措施明确将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排除在外。这一细节为国内企业指明了转型方向。我国生物柴油产业的核心优势在于原材料——以地沟油、泔水油等废弃油脂(UCO)为主。根据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的测算,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制备的生物柴油,其全生命周期碳减排比例接近90%,远高于以大豆油、菜籽油等食用油脂为原料的32%-57%的减排水平。这种显著的减碳属性,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备了不可替代的环保竞争力,尤其在欧盟追求高减排目标的背景下,我国生物柴油依然是其低碳供应链中难以忽视的一环。
在航空领域,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正成为航空业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绝对主力。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预测,至2050年,约65%的航空碳减排贡献将来自SAF的使用。全球范围内,从欧盟的“ReFuelEU Aviation”强制掺混指令,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相继出台的推广政策,SAF的市场需求正从“鼓励”走向“强制”。报告基于中性情景预测,2030年全球SAF需求将达到1550万吨,2050年将激增至1.96亿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到2035年,全球SAF可能出现2600万吨的供需缺口。当前,全球约80%的SAF产能依赖成熟的HEFA(酯和脂肪酸加氢)技术路线,这正是国内多数生物柴油企业的技术强项。未来,随着原料供应趋紧,技术路径将向费托合成(FT)、醇喷合成(AtJ)等多元化方向发展,这既是对行业的考验,也为具备前瞻布局的企业提供了新的增长空间。
航运领域的脱碳行动则为生物船燃开辟了又一广阔市场。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的《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设定了2050年前后实现净零排放的刚性目标,并要求2030年零/近零燃料使用比例至少达到5%。在此背景下,生物船燃因其“即插即用”的特性脱颖而出——它可直接适配现有船舶发动机与加注设施,无需大规模改造,是实现航运业短期至中期减排最具经济性的过渡燃料。欧盟同时将航运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并实施《FuelEU Maritime》法规,进一步抬高了传统重油的合规成本。报告测算显示,随着2026年欧盟对航运业碳排放100%纳入碳市场,在碳价走高的情况下,生物柴油动力船的碳合规成本占总燃料成本比例远低于常规燃料船,其性价比优势愈发凸显,未来应用空间将持续扩大。
国内市场的政策环境同样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国家层面正通过“试点先行”与“出口引导”双管齐下。一方面,国家能源局已公示了覆盖北京、河北、浙江、广东等多地的22个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项目,并在2024年至2025年分阶段启动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的应用试点,逐步扩大掺混范围。特别是2025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生物燃料纳入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并单独提及将制定SAF的强制添加政策,这为国内市场的规模化应用奠定了政策预期。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调整废弃油脂(UCO)出口退税政策,有效保障了国内企业的原料供应;同时,海关等部门通过设立SAF出口“白名单”试点,并于2026年起为生物航空煤油、烃基生物柴油设立独立的出口税则号,结束了长期以来的出口“混沌状态”,标志着中国生物燃料这一增量市场正式进入精细化监管与政策扶持的新阶段。
综上,在全球航空与航运业迈向净零排放的进程中,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和生物船燃已成为两大确定性增长极。我国生物柴油产业凭借以废弃油脂为原料的独特优势,叠加政策端对国内应用推广和出口通道的双向疏通,正站在从传统出口导向型向内外需并重的战略转型关口。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从具备规模化产能的燃料生产商到专注废弃油脂收集的原料供应商,都将在这场绿色能源变革中迎来关键的发展机遇。